机票
厦门/晋江/福州-成都往返机票 团队切票,不得改签,不得退票!
交通
行程内标明用车(旅游巴士)(品牌专车接送机)
门票
含:峨眉山/乐山大佛船票/都江堰门票/熊猫小巷(1张)
门票优免政策:
峨眉、乐山、都江堰( 学生、老年人、军人、记者、伤残人士、离休干部 等凭有效证件可享受优惠)优惠金额由导游团上退还游客(门票退优政策:优惠退50元/人,免票退100元/人)。
住宿
5晚1床位
成都段:成都明阅酒店或同级
峨乐段:峨眉山念庐酒店或同级
此行程用房按照2人入住的标间核算的单人床位费用;故2人以下单床位的,须补房差。3人同行的游客可补房差以酒店提供为准,费用同正常床位;不提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变更住宿地点,标准不变。酒店设施服务为酒店配套项目,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敬请谅解。
用餐
5早5正 特色定制餐
特色美食 - 峨眉生态宴、印象峨眉火锅、熊猫记忆小吃、食久香翘翘脚牛肉、春熙巷子串串
导游
行程内含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第1/5/6天无导游)
行程内导游仅负责旅游者的日常组织安排,延途讲解,问题处理;行程内导游会以同团大部分旅游者作为照顾对象,如需按照自已意愿游览,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为避免同团其它旅游者造成不满,我社不作任何特殊安排。
保险
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
旅游意外险(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万,最终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对3岁以下和70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承保业务,如要参团须签订免责申明,并且有家人陪同方可参团。
金顶往返索道120元/人、观光车90元/人 、峨眉山猴子保险5元/人 金顶索道保险15元/人 都江堰电瓶车10元/人、都江堰观光车15元/人、都江堰耳麦5元/人、都江堰玉垒阁扶梯40元人
注: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
旅游合同补充条款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本人及同行人在报名时已清楚了解行程单所约定的行程内容及接待标准,关于酒店、景点、餐食、交通、自由购物时间等方面已在旅游包价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于出团前经过充分协商,对行程中的“自由购物活动时间”所要安排的具体购物商店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此协议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
一:购物补充条款
1、旅行社保证协商约定的商店是合法商店,游客完全自愿选购,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2、 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如:行程中的景点、休息站、酒店、餐厅等周围购物商店等等),不建议游客购买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请理性消费,保留票据,请谨慎选择;
附:购物场所介绍:
商店
商品特色
购物时间
备注
峨眉象城
银器/土特产
80分钟左右
—
一带一路成都经贸特区
翡翠/乳胶制品
120分钟左右
—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一、二)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游客签名: 日期:
组团社代表签名: 日期: